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共财政支持民办教育政策,健全激励机制,促进我市民办教育事业持续规范发展,我局起草了《贵港市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10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gmjb558@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贵港市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字样。
二、以书面的形式将意见反馈至贵港市教育局201室,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1066号,电话:0775-4573558。
附件:1. 贵港市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贵港市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实施办法》起草说明
贵港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1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