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市直中小学校校服管理工作,更好保障校服安全和品质,推进清廉学校和校园文化建设,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教规范〔2023〕6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形成了《贵港市市直中小学校选用采购校服规范流程(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如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贵港市教育局办公室(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1066号,邮编:537100)。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ggjy3800@126.com。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
附件:《贵港市市直中小学校选用采购校服规范流程(试行)(征求意见稿)》
贵港市教育局
2024年9月13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