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贵港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4年11月06日 |
标 题:关于贵港市培仁中学等9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到期自然废止的公告 | |
发文字号:无字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6日 |
为了引导我市民办教育规范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民办学校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的,办学许可证到期后自然废止,由审批机关予以公告”的规定,现将我市办学许可证到期自然废止的民办学校公告如下:
贵港市培仁中学
贵港市英才实验中学
贵港市凌志学校
贵港市五里培正中学
桂平市卓外中学
桂平市华英中学
桂平市成龙学校
平南学而立中学
平南县立志中学
学校的办学许可证废止后,学校不再具备办学资格,不得再以原注册民办学校名义从事任何办学活动,如有违反,我局将依法查处,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举办者及相关负责人承担。
特此公告。
贵港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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