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贵港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4年11月12日 |
标 题:贵港市教育局举行《贵港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加分政策》听证会公告 | |
发文字号:无字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2日 |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招生制度,促进教育公平、社会公平,我局组织了“中考”加分政策调整前期工作,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保障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经研究决定召开《贵港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加分政策》听证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4年11月22日上午9:00。
二、听证会地点
贵港市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机构
贵港市教育局。
四、听证事项
《贵港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加分政策》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五、听证会议程
听证会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一)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事由、听证会纪律以及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和听证代表名单;
(二)听证陈述人介绍《贵港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加分政策》的有关内容;
(三)听证代表发表意见,听证陈述人对听证代表的意见予以回应;
(四)听证代表作最后陈述;
(五)记录员制作听证笔录,并由听证陈述人和听证代表核实以及签名确认;
(六)听证主持人作听证会小结。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或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都可以报名作为听证陈述人或者旁听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可以推荐相关人员参加。
(二)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8日下午18:00截止。
(三)报名方式:填写《听证报名表》(附件1),以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贵港市教育局。
(四)名单确定方式:根据报名者所代表的群体、所在的区域以及报名的先后顺序确定,旁听人从报名人员中选定。
1.听证主持人1名,由市教育局负责人担任;
2.听证员2名,由市教育局机关纪委和教育惠民服务中心人员担任;
3.听证记录员1人,由市教育局工作人员担任;
4.听证陈述人1人,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人担任;
5.听证代表56人,其中家长代表47人,邀请代表9人。
(1)家长代表47人,包括小学家长代表24人(桂平市、平南县各6人;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代表各4人)、初中家长代表17人(每个县市区3人,市直学校代表2人)、高中家长代表6人(桂平市、平南县、港南区、覃塘区各1人,市直学校代表2人)。按照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参加听证会的家长代表(以发送完整报名表格到指定邮箱或地址的时间为准),之后的不作为参会代表。接到市教育局发送的《听证通知书》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通知书参加听证会。
(2)邀请代表9人,其中市人大、市政协、市互联网舆情中心、市民政局、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1人。人员由以上单位推荐,于11月18日18:00前将推荐人员名单(模板见附件2)反馈至市教育局,并通知推荐人员按时参会。
6.旁听人员3人。旁听人从报名人员中选定。
七、其他事项
联系部门:贵港市教育局
地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1066号贵港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313办公室
邮编:537100
电子邮箱:jjk4573030@163.com
联系电话:0775-457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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