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解读

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18-09-10 15:32     来源:贵港市教育局     作者:贵港市教育局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一、《方案》起草目的和依据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大力倡导积极实施的一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战略。

2016 年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并以国务院名义下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 号),随后我区以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名义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7〕75号)。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区政府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草拟了《贵港市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代拟稿)》。

二、《方案》起草过程

经过调研,在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后,形成《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代拟稿)》,并经过审核,研究后印发实施。

三、《 方案 》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分三块:一是总体要求、二是主要措施、三是保障措施。第一块“总体要求”内含“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结合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进行修改,“工作目标”和自治区内容一致;第二块“主要措施”结合贵港市实际情况,和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文件最新精神,从五个方面进行具体工作部署;第三块“保障措施”提出了五点工作要求。《方案》涉及的重点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 加快城镇学校建设。结合城镇化规划和常住人口规模,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中小学建设标准,编制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成型的农村地区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好乡镇和中心村义务教育学校。

(二)控制和消除大班额。结合本地制订的控制和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表、路线图,力争到2018年全面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努力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三)统筹城乡师资配置。依据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学生规模和教育教学需要,按照中央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有关要求,合理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

(四)改革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各县、市、区要实行乡村教师收入分配倾斜政策,全面实施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因地制宜稳步扩大实施范围,按照越往基层、越往艰苦地区补助水平越高的原则,使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同职级县镇教师工资收入水平。

(五)改革教育治理体系。落实“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执行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监测评估标准,健全督导评估机制,切实提高政府教育治理能力。

(六)改革控辍保学机制。县级人民政府要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