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贵港市教育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数据统计的时间段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 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优化制度机制,细化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教育领域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设立了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落实1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指定人员报送本科室的政府信息。制定了《贵港市教育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办公室业务培训的内容。
二是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印发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七项制度,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图,信息公开每个环节都置入制度规范之中。制定了《贵港市教育局工作指导手册》,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二)全面做好工作部署,推进信息公开。
一是围绕国家、自治区、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推进教育事业领域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情况。抓住关键环节,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公开。
二是按照文件规定的范围,结合本机关2021年工作实际,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贵港政府门户网和贵港市教育局网站及时公布,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根据网站栏目、信息内容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
(三)做好信息公开,推进政务运行全过程公开透明。
一是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已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发布权责清单,主动公布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主动公开局机关的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对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指标,逐一查漏补缺,对教育政策与规划、学校概况、录取名单、民办学校、经费使用和困难资助进行公开。及时公开部门文件、人事、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教育项目建设、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县域教育均衡发展、民办学校、中小学招生招考信息公开等信息。
(四)加强平台建设,做好舆论回应。
一是落实主动公开要求。在门户网站上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局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细化分类11个主动公开子栏目,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2021年,通过局网站共发布信息595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352篇、信息公开目录信息213条,概况类信息279篇;;加强新媒体建设,年内 “贵港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448篇,关注量达45983个;同时在人民网、新华网、光明日报、光明网、中国教育报等中央及区内媒体刊播转载贵港教育新闻194条。
二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宗,已依法按时答复。
三是落实回应主体责任,规范教育新闻宣传工作。年内举办了1次新闻发布会。局门户网站“部门信箱”收到有效信件86件,已处理86件。
(五)切实加强监督保障,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发挥教育行政职能优势,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监督保障。一是发挥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指定专人负责我局的政府信息工作的具体事项,保障信息的准确和公开的及时性,防止信息缺失和滞后,确保信息时效性,不断提高信息和服务质量。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局务会,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对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事项,提交局务会研究决定。三是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抓好我局的信息报送与公开管理,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定期组织各科室业务骨干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10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83.379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 公益组织 | 法律 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 公益组织 | 法律 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上年度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针对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并着力改进,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主要做到以下两点,一是积极参加自治区、市组织的关于政务公开的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及时、准确发布各项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开设“贵港教育”微信公众号,落实专人负责政务新媒体管理,及时发布教育政策新动向、热点问题新回应、工作落实新成效,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逐步建立同步推送、各有侧重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宣传我市教育工作的亮点与成绩,及时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弘扬教育正能量,为我市教育事业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三是创新公开方式,运用图文、视频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助力政策文件精神内容的精准传达和高效落实。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还有工作有待改进完善。主要表现在:工作人员业务不精、工作水平有待提高、动态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政务公开不够及时等问题。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持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一是进一步统一对政务工作的认识,积极主动开展相关业培训,努力提高全局人员思想认识;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提高工作透明度;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主动学习其他单位的先进经验做法,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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