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民办学校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我局起草了《贵港市民办学校规范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6月2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g4574066@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贵港市民办学校规范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字样。
二、以书面的形式将意见反馈至贵港市教育局310室,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1066号,电话:07754573756。
附件:1.贵港市民办学校规范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贵港市民办学校规范管理实施办法》起草说明
贵港市教育局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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